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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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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沙墩中学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校小学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增进学识修养,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中小学生基本的人文艺术素养,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我县书法文化底蕴深厚,书法教育是我县地方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继续和发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情感的需要。

二、实施要求

1、课时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做好书法课的开设和教学工作。开设书法课,系统对学生进行书法训练。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安排教师授课。通过书法课,系统地给学生传授书法基础知识和技能。

2、教学总体要求。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从书法教学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条件,可通过长短课结合,课内外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学活动。

3、写字基本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初中阶段,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

4、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学生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5、书法活动总体要求。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书法活动。每天安排15分钟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每个学期开展两到三次书法讲座或书法比赛。通过举办书法讲座、集中办班等形式,引导教师学习一些写字知识和指导方法,组织教师交流写字教学经验,积极参加各级写字或书法比赛。学校要设立书法专用教室,张贴书法名家作品和学生书法习作。

6、考查方式总体要求。对学生作业要认真批改和严格评定,学期结束进行严格考核,不过关者要强化训练,直至合格。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2年3月)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安排布置,广泛宣传,落实管理。

2、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书法课堂教学、师资建设、教学科研、展赛活动、人才培养等工作。规范书法教学管理,加强督导与评估。

3、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全面实施工作规划,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教材、

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书法教育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校书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与具体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大力营造浓厚的书法教育氛围。定期开展书法比赛、举办书法讲座等形式,在校园内广泛宣传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师生对书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三)抓好书法师资队伍建设。要加强书法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和培训一批书法教师,逐步提高学校书法教学能力。要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努力提高教师的书写技能和书法欣赏水平。写字和书法教学主要由语文、美术教师为承担,提高各科教师写字水平,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教师全员参与写字训练,提高自已的书写水平,在板书和作业批改时,要使用楷书或者行楷规范书写,给学生一个示范的榜样。教师的书写水平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必要时要对教师进行书法培训和书法合格考核。

(四)加强书法教学教研。各学校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和地方资源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推动书法教学。

(五)开展书法竞赛和交流活动。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书法作品比赛、展示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县里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书法大赛,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书法等级考试,达到相应等级的学生按“2+1”项目考核标准,认定为一项艺术特长。鼓励学校

加强书法教学,形成特色,发挥在全县书法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命名一批书法教育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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