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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作物种子繁殖制种收购合同

来源:六九路网
 编号

上海市农作物种子繁殖制种收购

合同示范文本

(2007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种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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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上海市农作物种子繁殖制种收购合同

(2007版)

收购方(甲方) 繁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单位 数量(公斤) 面积(亩) 单价总金额(元)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种类 品种 发芽率(%) 纯度(%) 净度(%) 含水量(%) 其它 第三条 繁殖要求

1.乙方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的环境、技术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 2 -

2.甲方有偿提供符合 标准的原种(亲本),价格为 元/公斤,合计 元,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2)于交货时在收购价款中抵扣。

3.技术服务及保密要求 。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繁殖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 3.包装及运输方式 。 第五条 验收

1.甲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在 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提供的原种(亲本)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种子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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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故意不交付种子的,或擅自将种子或原种(亲本)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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