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学报
Journal of Dezhou University
Vol.35,NO.3 Jun .,2019
苏禄王墓保护规划
艾激光,杨佳慧
(德州市苏禄文化博物馆,山东 德州 253000)
摘 要:苏禄王墓于1988 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德州市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有效保护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将其保护工作纳入科学、合理、正常的轨道中,通过对苏禄王墓保护对象进行认定及对遗产保存状况、赋存环境开展评估,编订《苏禄王墓保护规划》,以有效保护苏禄王墓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其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德州;苏禄王墓;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44(2019)03-0030-05
苏禄王墓地处德州北部北营村,1988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苏禄王墓所处周边环境,考虑到对其地上、地下文物及陵区进行立法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文件精神,编制《苏禄王墓保护规划》,以有效保护苏禄王墓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其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
德州市地处黄泛平原,地势平坦,苏禄王墓地处在德州市北营村,东距中大道555米,北距大学西路(北园路)270米,西距陵西路300米。地理坐标为北纬37°28'15.62\",东经 116°17'23.42\"。
一、《苏禄王墓保护规划》保护对象及其历史背景与现状
(一)保护对象
1. 文物建构筑: 共有墓冢4处,建筑2处,构筑物1 处。
墓冢:东王墓1处、葛木宁墓1处、温哈剌墓1处、安都鲁墓1处。
建筑:御碑楼1座。 构筑物:东王墓台基1处。
2. 附属文物:碑刻2通,石像生14座。
碑刻:故苏禄国东王墓碑1通、御制苏禄国东王碑1通。
石像生:石狮2座、华表2座、石豹2座、石羊2座、
收稿日期:2018-10-26
石马2座、石人2座、翁仲2座。
(二)历史背景
明永乐十五年(1417), 苏禄国三王来中国访问,受到永乐皇帝的隆重接待。并钦封巴都葛•叭答剌为东王、麻哈剌叱葛剌麻丁为西王、叭都葛巴剌卜为峒王,赐印诰、袭衣、冠带、鞍马、仪仗等器物。归国途经德州时,东王不幸构疾病故,葬于德州城北二里处(现德
[2]
州北营村)。次年 勅建祠庙,“正殿五楹、奉王画像、
东西配殿各三楹,御碑亭一座,仪门一间,大门三间,牌楼一座,翁仲马羊如其秩。” [3] 苏禄王安葬后,“明成祖对其后事进行了妥善处理。特封东王长子都马含为苏禄国东王,继承王位,率团归国;特许东王妃葛木宁与王次子安都鲁、三子温哈剌及从者十人留华守墓。
[4]
守墓之王妃、王子病逝后葬于东王墓东南。为满足宗
教活动的需求,于明末在东王墓西南修建清真寺,每逢回教大典,掌教率苏禄王后裔诵经祭墓,至此苏禄王墓基本形制已近完备。
(三)现状
1. 真实性与完整性。苏禄王墓自明永乐十六年修建后,历代虽多有修缮,但历经水灾和战乱,破坏严重,除东王(含台基)、王妃葛木宁、次子温哈喇、三子安都鲁四人墓冢及御碑楼一处建筑之外,其余地上(含台基)、王妃葛木宁、次子温建筑都已无存。[5] 东王
哈喇、三子安都鲁四人墓冢及御碑楼已于近期开展了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其保存状况较好,但其工艺、形制因历代多有干预,变化较大。至于其祭祀文化自明朝至
基金项目:德州市苏禄文化博物馆. 苏禄王墓保护规划(CP2016-133-0008).
作者简介:艾激光(1981-),男,山东济阳人,德州市苏禄文化博物馆馆长,主要从事苏禄墓的保护与研究。
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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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虽略有变化,但基本未曾变化。
东王墓南祠庙(享殿、东西配殿、大门)为1985年后陆续复建。现存东王墓、祠庙、清真寺、王妃王子墓呈倒“T”形,长170米,宽150米,院落总面积11210平方米,现存墓南神道(至“苏禄王御园”青石牌坊)长490米。
2. 环境现状。东王妃等十余人及回回夏、马、陈三户的居住地逐渐变为村落。至清雍正十一年苏禄王后裔入籍德州后,逐步被冠以北营之名,至20世纪50年代北营村因战乱及水灾,村庄主要分布于东王墓冢东、南两侧,村中坑塘环绕。20世纪50年代后,于村外100米处沿神道两侧建设德州造纸厂、德州皮革厂等大量工业设施,至20世纪70年代苏禄王墓周边建成区主要分布于东王墓东南两侧。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苏禄王墓周边建成区逐渐增多,陆续改造建设了多处居住小区,而其村落坑塘也随着城市发展逐步被填埋,至此北营村现有肌理逐步形成。北营村现存布局主要以苏禄王墓为核心,向外发散。苏禄王墓东、北两侧主要为单层红砖坡屋顶及单层水泥抹面坡屋顶建筑;西南方向主要为20世纪50年代后陆续修建的工业厂房(现已废弃);西北方向沿街一侧为公交站。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除南部有20余座居住及工业建筑高度大于15米外,其它区域的建筑高度均不超过9米。保护范围内仅存坑塘(东王墓西侧)也于2017年被填埋(现为空地)。拟规划范围内共涉及6条城市道路,其中1条为城市快速路,1条城市支路。苏禄王墓对外交通主要依靠墓南610米的青年路(规划范围以外)。规划范围内因城市发展,道路变化较大,北营村内历史街巷除陵南路(神道)外都已无存,陵南路(神道)至20世纪70年代宽度、走向与现存道路变化较小,长度因1982年北陵桥的修建而略有延伸。目前陵南路(神道)作为通往苏禄王墓南侧居民区及工业区,东侧居民区的主要道路,日常过境车辆较多。
二、《苏禄王墓保护规划》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城市扩张与现代建筑的建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苏禄王墓周边建成区日益增多,其祭田、坑塘、沟渠等都已逐步被建筑占压。同时北营村的历史格局、肌理也在多次城市改造的过程中受到破坏。
(二)历史风貌的逐渐丧失:北营村作为苏禄王墓重要的背景环境,其历史风貌已在历次的改造过程中完全破坏。现存建筑都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陆续建设,风貌与文物相冲突,对文物景观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神道两侧的建筑对文物历史风貌的威胁大。管理范围的建筑经多次整治,其风貌与苏禄
王墓的历史环境较为协调,但部分非文物建筑质量较差,风貌与苏禄王墓的历史风貌相冲突。
(三)景观视廊与空间通廊的破坏:苏禄王墓作为城市建成区的墓葬类文物,对于庄重肃穆的外部环境有极高的要求。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不仅苏禄王墓周边环境变化巨大,其外部环境也日益受到城市建设的威胁,尤其是规划范围外南、西两侧的高层建筑对苏禄王墓南向视廊的破坏最为明显。同时因青年路沿线景观风貌与苏禄王墓冲突较大,苏禄王墓与南运河之间的空间廊道也已破坏。
(四)陵南路(神道)过境车流量较大:陵南路(神道)作为通往苏禄王墓南侧居民区及工业区、东侧居民区的主要道路,日常过境车辆较多,对游客安全及文物历史风貌威胁较大。
三、《苏禄王墓保护规划》的编制原则、目标和策略
(一)规划原则
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合理完整的保护苏禄王墓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坚持文化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苏禄王墓保护与永续利用并重。
(二)规划目标
真实、完整地保护苏禄王墓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充分展示其整体价值与内涵,统筹考虑片区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利用,谋求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促进本地文化、社会、经济与生态和谐演进中的重要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基础,为苏禄王墓的可持续保护与利用创造条件。
(三)基本策略
1. 整体保护遗产。适当调整保护区划使其能满足文物及其背景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与完整性。
2. 加强建设控制的力度与执行保障。按照保护区划制定恰当的分区管理规定,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用地性质,通过纳入专项管理法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运河保护规划,加大保护力度。
3. 不改变文物原状,尊重各时代遗留的年代特征。保护措施应提高科技含量,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手段。
4. 结合大运河保护规划,改善周边环境与基础设施;合理引导周边建设,尤其是苏禄王墓与南运河等文物保护单位之间的空间廊道。
5. 充分展示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谋求区域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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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保护利用体系,促进南运河与苏禄王墓整体价值的诠释、展示与传播。
6. 完善遗产管理体系,建立遗产监测系统。加强遗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应急预警及检测管理等措施的制定执行,全面研究、深入挖掘和保存遗产的历史信息资料与价值。
四、《苏禄王墓保护规划》的框架与内容(一)保护区划规划
根据保护文物本体安全性、真实性及完整性的要求对原保护范围进行调整;根据保护文物本体历史环境完整性、协调性的要求对原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加强保护区划的可操作性。
根据保护要求,规划将保护区划分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控制区3个层次,其中保护范围又分为重点保护范围与一般保护范围2个层次。总占地面积34.7公顷。
重点保护范围:东界以东王墓墓冢(青石挡土墙)为基线北段向东24米至东围墙外7米民宅外墙,南段向东85米至王妃王子墓东墙;向南1米至“芳名远播”牌坊;向北22米至北围墙;西界北段向西20米至西围墙外2.5米坑塘东岸,南段以清真寺礼拜堂为基线向西33米至清真寺西房西墙。总面积1.7公顷。
一般保护范围:以重点保护范围为基线向东63米至水泥道路东缘,向北27米至民宅外墙;南界至陵南西路;西界北段向西108米至水泥道路,南段向西33米至民宅外墙。总面积3.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界以重点保护范围为基线北段向东223米至陵东街,南段向东120米至金三角西路;南界以重点保护范围为基线向南212米至厂房外墙(御碑亭南43米);西界以重点保护范围为基线向西256米至陵西大道;北界以重点保护范围为基线向北219米至大学西路北(北园路)。总面积27.4公顷。
环境控制区:东界以陵南路(神道)东侧路缘线向东外扩30米;南界向南至青年路北路缘线;西界以陵南路(神道)西侧路缘线向西外扩30米;北界与建设控制地带相接。总面积2.2公顷。[6]
(二)保护措施规划
1. 本体保护措施。文物建筑物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之中,除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外,还应采取谨慎态度,在保护措施方案或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采用最小干预、可逆性措施。根据各现存文物的残损现状,确定保护措施。所有保护措施都应记入档案,应包括紧急加固措施、项目准备过程、技术措施实施前、主要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实施后等内容,档案由苏禄王墓保护管理机构妥善保存。在对苏禄王墓文物
本体系统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日常保养为主的长期修缮管理计划。
附属文物保护方面,要完善碑刻、石像生的保护档案,对保护现状较好及一般的碑刻、石像生进行日常监测,主要包括建立监测体系,并根据其病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制定干预方案,并纳入修缮管理计划。
2. 防灾工程规划。防雷系统工程规划上,委托专业机构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国家级重点保护古建筑的防雷装置的选择与构造要求,对现有防雷系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完善现有防雷系统。专项方案中应对高大树木制定专项措施,对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定相应操作说明,对其他防雷措施进行说明,包括雷电到来之前应及时清除建筑室内及周边可能引起雷击的物品;对此时进行参观的游客进行防雷提醒等内容。
委托专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1984.02),并参考《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2011),对现有消防系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完善现有消防系统,专项设计应包括如下措施:消防车道:近期以陵南路、陵南西路、北营路为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定期对室外消火栓进行检查与维护,远期在满足消防需求的基础上,对室外消火栓进行隐蔽化处理,避免后增设施对文物的历史环境造成影响。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防火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度。
安防系统工程规划:近期维持现有安防系统保持不变,中远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对现有安防系统进行评估并结合中远期保护展示需求,对安防系统进行完善。
根据苏禄王墓内原有功能分区及展示需求,将苏禄王墓的安防级别划分为二级与三级两个风险区,东王墓、祠庙建筑院、清真寺院(拟定清真寺展示区)为二级风险区,其他区域为三级风险区。
人力防范措施:完善安防保卫人员配置,并制定保卫制度及防盗应急预案。加强保卫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技术考核。所有安防区域内都应有安全保卫人员定期巡查。
实体防范措施:近期维持现有体系保持不变,中远期因展示区扩展,应在新的边界设置围墙,并对扩展后的展示区内围墙与围栏进行调整。
技术防范措施:二级风险区内各院落外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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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和视频安防监控装置;三级风险区内各靠近最外围周界的区域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和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其他区域仅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
建立多部门的联动预警机制,为发生安全事件后的安全上报提供基础,共同维护文物安全。
(三)环境规划
1. 社会居民。编制居民点专项研究报告并落实规划范围内居民,居民以保护文物及其环境为首要目标。规划建议居民点分为搬迁型、缩小型、控制型并纳入地方发展建设规划实施。重点保护范围及环境控制区内为搬迁型。建筑面积约9728平方米。一般保护范围为缩小型。位于一般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对与苏禄王墓历史风貌产生冲突的进行搬迁,对与苏禄王墓历史风貌较协调或者相协调的建(构)筑物进行立面改造,建筑面积约14825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为控制型。对本区域内的建筑建设进行控制。建筑面积约1122平方米。
2. 土地利用性质调整。保护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建设控制地带内工业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作为苏禄王墓办公管理、游客服务及其他文化活动场所。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神道两侧30米范围内调整为公园绿地。环境控制区内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维持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利用性质不变。
3. 建筑整治措施。根据本规划保护范围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历史环境研究,开展建筑整治工程。工程基本思路为近期对清真寺南部临建等建筑进行拆除,中远期对侵占苏禄王墓周边坑塘及对文物历史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进行拆除,对东王墓南侧祠庙建筑应予以保留并进行定期维护,对文物历史风貌影响较小的建筑进行改造。
根据本规划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历史环境研究,开展建筑整治工程。工程基本思路为近期优先开展苏禄王墓西南工业区建筑的改造设计工作。中远期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地块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神道东、西两侧外扩30米范围内及对文物历史风貌相冲突的建筑进行拆除搬迁;对苏禄王墓周边与历史风貌向冲突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对西北侧加油站进行拆除;其他区域的建筑现阶段暂时现状保留。根据本规划环境控制区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历史环境研究,开展建筑整治工程。
(四)展示利用规划
1. 利用原则。应遵循促进保护、注重公益、合理利用、强化管理的原则。应综合考虑文物的价值、重要性、敏感度、社会影响力、原功能、游客承载量、空间
潜力、区位交通条件、周边自然与人文环境情况等,科学确定延续原功能、部分保留原功能、赋予新功能。
2. 利用方式。本规划确定的文物本体中东王墓、葛木宁墓、温哈剌墓、安都鲁墓及东王墓台基应在延续文物保护及开放参观的基础之上,赋予其祭祀功能;清真寺礼拜堂应在延续其宗教活动及文物保护功能不变的基础上,部分赋予其开放参观的功能;御碑楼应保持文物保护及开放参观功能不变;附属文物应保持其文物保护与开放参观功能不变。
3. 展示主题。根据苏禄王墓整体价值、分为四大展示主题。展示中国古代及现代(“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史;展示苏禄王墓历史演变过程及中菲交流史;展示苏禄王墓的祭祀传统;展示苏禄王后裔与当地居民交流融合的发展演变过程。
4. 展示方式。根据苏禄王墓文物本体不同主要分为五种展示方式。原状陈列展示:保持或恢复室内陈设(不可移动文物)原始摆放位置,配合文字与图片说明,完整阐述文物建筑原始使用功能。专题展示:通过陈列与文物相关的可移动文物,并配合文字与图片说明、多媒体等设施,对文物的价值阐述方式进行有效补充。模型展示:将遗产本体原貌,按照等比例制作模型或沙盘,或根据考古学、人类学对遗产的研究结果等相关信息,模拟文物的历史人文场景等。模拟演示展示:根据历史记载和人类学考证,通过文物工作者的角色扮演来展现古代衙署生活活动和工作现场。
5. 功能分区。祠庙祭祀展示区:以苏禄王东王墓、祠庙建筑院为主要展示场所,近期维持现有专题展示方式不变,中远期展示方式应逐步调整为原状陈列展示为主,并辅助以模拟演示展示,通过揭示明清两代苏禄王墓祭祀传统,充分阐述苏禄王墓作为中国古代交流史及中菲交流史见证地的重要意义;阐述苏禄王墓历代祭祀礼仪及其演变过程;阐述苏禄王作为国外君主祭祀礼仪的独特性。
清真寺展示区:以清真寺院为主要展示场所,以原状陈列展示、专题展示为主要展示方式,并辅助以模拟演示展示,通过揭示苏禄王墓后裔祭祀传统与宗教信仰,充分阐述苏禄王作为外国君主祭祀礼仪的独特性;充分阐述苏禄王后裔与当地居民交流融合的发展演变过程。
风景园林区:近期以王妃王子院为主要展示场所,中远期以周边历史坑塘为主体,构建沿苏禄王墓东、北、西三面的环状景观绿地系统。
游客服务管理区:近期维持现有游客服务管理分区不变,即御碑楼北侧为游客服务区,南侧为办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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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区。中远期应选取苏禄王墓西南工业区内,部分具有明显时代特征的工业厂房加以改造为集办公管理、游客服务、场馆展示为一体。
五、《苏禄王墓保护规划》编制的意义
苏禄王墓作为中菲交流史的重要见证,是研究中国古代对外交流以及明清两代的朝贡体系的重要物质依据,对于中菲外交及“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苏禄东王后裔经过600余年的发展演变,所形成的独特风俗文化及家学门风,对于研究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有着重要作用,其特殊性、包容性、交融性与文化多样性,是中国文化多元一体演变过程的重要例证。神道两侧的石像生作为明代雕刻的艺术精品,是对明代雕刻艺术成就的直观反映,同时以王礼规制建设的外国君主墓葬,也为研究明代王陵营造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例证。
通过编制《苏禄王墓保护规划》,有利于加强对苏禄王墓及其附属文物的保护,有利于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S]. 文物办发[2003]87.
[2]王守栋.苏禄王后裔家族文化研究[M]. 北京:中华书局
2013:1.
(1934)编修.[3] 温寿文.温安家乘要录•序[M].二十三年
[4] 王守栋.奎章:纪念苏禄王访华六百周年[M].桂林:广西师
范大学出版社,2018:87.
[5] 德州市苏禄文化博物馆,编.苏禄王墓档案汇编[Z].2018年.[6] 德州市苏禄文化博物馆.苏禄王墓保护规划[S]. 项目编号:CP2016-133-0008.
The Necessity of Compiling Protection Plan of the Tomb of Sulu King
AI Ji-guang,YANG Jia-hui
(Dezhou Sulu Culture Museum, Dezhou Shandong 253000, China)
Abstract: The tomb of the Sulu King which as the third batch of national key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Units was published in 1988 by the State Council, i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of Dezhou.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make The Protection Plan of The Tomb of The Sulu King by identifying the object of protection of the King of Sulu and carrying out the assessment of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heritage and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Dezhou; Sulu King Tomb; protect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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