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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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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常识-哲学模块

真理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通常我们认为真理是人类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的。

许多思想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探求真理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的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真理是一个观念在个别情况下、判断中的现时的体验,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真理的价值在于它对于实践指导过程中所产生的正向效应。

在人们认识真理的过程中,无数人进行了艰难的探索,提出各种关于真理的观点。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一个学术界与大众都广泛使用的概念。真理是客观存在的,真理中包含的内容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 但只有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

人们急于寻找真理,却不知真理只是一个观念在个别情况下判断中现时的体验。真理不计后果,只表现出暂时的意义。一个个局部真理属性的连续性,构成了真理的永恒特征。它不容假设,更不许与谎言并存,因为真理的下一站就是物理世界的证据,那是文明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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