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那么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那么,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商朝的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根底上有进一步开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那么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