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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04-Z3-9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六九路网
1 目 的

为了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止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结合项目现场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 围

本规定对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求、设施、过程控制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项目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定 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的定义。

4 职 责

a)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公共作业区域安全设施的布置,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并保持其完好;

b) 分包单位负责高处作业分包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布置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并保持其完好;

c) 项目现场安监人员应经常检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用品;

d) 施工人员应经常检查作业环境,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e) 5 程 序 f) 5.1 人员要求

5.1.1 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

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5.1.2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腿应扎紧。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

帽;从事高处作业时,应在垂直上方牢固的物体上拴好安全带;安全帽和安全带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不应使用。不应穿硬底鞋、拖鞋、布鞋、凉鞋进入施工现场。

5.1.3 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

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5.1.4 非相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参观的人员应有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

关安全规定,按规定戴好安全用具。

5.2 设施

5.2.1 高处作业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a) 速差自控器 b)安全绳 c)安全网 d )手扶水平安全绳

e) 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 f)安全标志 h)安全通道

5.2.2 高处作业根据情况可配备的安全设施:

a) 安全自锁器 b)废料垃圾通道 c)活动支架

d)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通道 e)施工电源 f)施工吊篮 e) 5.3 作业过程要求

5.3.1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应有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3.2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5.3.3 高处作业平台、走道、斜道都应装设1.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上下交叉作业的进出口危险处,还应有隔离措施。对作业部位上的孔、洞、沟平台等危险处,应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5.3.4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上下抛掷物料,以防伤人。拆除较重或较大物料时,要用垂直运输或起重机吊运,地面要设围栏,并有专人监护;

5.3.5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下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重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5.3.6 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工具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3.7 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

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5.3.8 高处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送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不应使用金属绳;

5.3.9 短距离工作时,可使用梯子,梯子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栏间隔以30cm为宜。使用梯子要有人扶持或上端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不能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并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5.3.10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在立杆或栏杆等攀爬;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已经检验合格或挂牌,否则不得工作;

5.3.11 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层面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跌、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5.3.12 夜间安全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和有效的安全措施,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暴雨、大雨、雷击、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暴雨、台风前后应进行检查,如发现脚手架倾斜、变形、下沉,机电设备、临时线路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5.3.13 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区域应设罩栏,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措施和饮料;

5.3.14 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置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域禁止人员通行和逗留;

5.3.15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应拆除时,需经搭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5.4 脚手架管理

5.4.1 申请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5.4.2 采购、选材、搭设与拆除

脚手架的采购、选材、搭设与拆除应符合DL5009.1-2002的有关规定,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a) 脚手架的搭设应有安全围栏或警戒绳设立安全作业区,挂警戒牌,有专人值班,

其他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b)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不能将材料上下抛掷; c) 应选择合适的材料,不能损坏设备;

d) 工作人员应将安全绳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或使用防坠器;;

e) 高于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脚手架,必须设置二道栏杆,并应有供人员上下的爬梯;

5.4.3 使用管理

5.4.3.1 脚手架的荷载一般不得超过270Kg/m2;

5.4.3.2 脚手架搭设后应经验收并挂牌,标明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人员、搭设时间、最大载荷等;

5.4.3.3 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后又准备恢复使用的,必须检查鉴定合格才能使用,对不合格的,应挂“脚手架待修理、停止使用”的标志牌,及时安排整修;

5.4.3.4 非专业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5.4.3.5 当架子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应重新申请搭、拆,严禁私自搭拆。 5.5 高处作业监督检查

5.5.1 高处作业系危险作业,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 5.5.2 监督内容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5.3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并做好整改记录。 6 相关文件

a) 《改进控制程序》(KH-04-Z2-20);

b) 《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KH-04-Z3-35); c) 《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定》(KH-04-Z3-93);

7 记 录

a) 脚手架验收表; b) 脚手架标示牌;

脚手架验收表

表格编号: KH-04-Z3-90-T1 记录编号:KH- -Z3-90-T1- 施工单位 架体种类 架体高度 验收日期 架体总长度 架体荷载 分段验收高度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项目 施工方案要求 搭设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情 况 脚手架有关技术 资 料 架体基础 架体支撑 系统 架体稳定 安全装置 架体防护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凯迪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验 收 意 见

开封电厂2x60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开封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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