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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路面修补合同范本

来源:六九路网


砍枯树拔电杆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023 2018年7月6日 甲方(发包方):贵阳市清华中学

乙方(承包方):贵州贵安新区简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砍枯树拔电杆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砍枯树拔电杆施工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省花溪区清溪路2号

三、工程造价:砍枯树伍仟元,拔电杆贰仟元,共计柒仟元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乙方承担此项工程的所有工具 五、结算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七个日历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需用公对公开发票,乙方发票到后三天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六、施工方法:先用吊车吊篮放置平衡,人座吊篮上去,对树枝进行分解,分解完树枝后,对树杆分段切割,并用吊车放到地面,装车清理场地,电杆先用吊车吊好,再从根部打碎切割钢筋后安全放下来装车。

八、工程期限:本合同限期限为:自签合同后4日完工,遇特殊情况不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2、整个工程验牧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十、验收标准: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包含附件)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根据材料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5)包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验收。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十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4、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开始实施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乙方及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聚众闹事、阻碍甲方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一旦有上述事例发生。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工程款。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

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十三、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违约责任:

1、如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而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1天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扣除工程款300元,直至扣除工程款为零。

2、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①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②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③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④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特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3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和答复。

2、工程验牧时,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须在5日内整改到位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若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则由甲方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向乙方追索偿付。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5、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任何一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知悉的对方的全部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需要,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揭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七、合同文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贵阳市清华中学 乙方:贵州贵安新区简尚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现场监理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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