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婚后女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女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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