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士兵预备役有分类,第一类为预编到现役、编入预备役等预备役士兵;第二类为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五条 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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