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要给劳动者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依法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助。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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