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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法定职权有哪些?

来源:六九路网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拓展延伸

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及其实施方式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其法定职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主要包括审计、监督、提醒和建议等方面。具体而言,监事会可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此外,监事会还有权利提醒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在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实施这些职权,监事会可以通过定期会议、特别调查、核查文件等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行使这些法定职权,监事会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

结语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拥有多项重要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等。通过行使这些职权,监事会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作为公司法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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