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全日劳动关系和全日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
4、试用期约定不同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同。
7、劳动关系的排他性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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