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会不归公司管。
工会是一个相对的组织,不是企业的职能部门,不算企业管理机构。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受主管部门工会领导,无主管部门的,由企业所在地区相对应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工会管理。
建立工会的程序如下:
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2、成立建会筹备组;
3、发展会员;
4、建立工会小组;
5、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履行报批手续。
企业工会的职责如下: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3、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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