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立案规定是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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