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属于犯罪,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发生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觉主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有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而犯罪未遂则需要判刑。
法律分析
一、在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是否属于犯罪?
属于犯罪,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虽然犯罪中止属于犯罪,不过犯罪中止被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很大。犯罪中止跟犯罪未遂的区别很大,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自觉主动地放弃犯罪行为或者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才能被认定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但犯罪未遂是要判刑的。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属于犯罪,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的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等方面。犯罪中止的免除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放弃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虽然犯罪中止属于犯罪,但被免除处罚的可能性较大,与犯罪未遂有着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五十九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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