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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工作应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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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事处、乡镇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事处、乡镇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2、城市事处、乡镇,以及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一、十年前吸毒史还会预警吗

十年前,有过滥用药物史的申请人申请解除控制的程序如下:找当地派出所出具三年以上的戒毒康复证明,即要求自上次被捕时间三年以上不得复吸。颁发证书,然后向上级申请注销,最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黄色管制登记改为蓝色企业登记,这样即使身份证信息被报告给警方,也不会被检查。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开展戒毒工作的乡(镇)和社区市事处报告,逾期不报告,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期为3年,自注册日期起计算。

二、社区强制戒毒期限是多久

社区强制戒毒期限为两年。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城市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定期接受机关的检测,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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