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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六九路网

吸毒者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申请驾驶证,但需要定期接受机关的检测。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期满前可根据评估结果提前解除或延长戒毒期限。机关有权对涉嫌吸毒者进行必要的检测,拒绝接受检测者可被强制检测。

法律分析

一、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所以虽有吸毒史,但只要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申领驾驶证。

另外依据我国《戒毒条例》第三十七条: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城市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

第十九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二)根据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提醒:三年内需根据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否则也是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其他相关问题:

1、吸毒多久后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戒毒条例》第七条: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2、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

《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3、机关可否对一定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禁毒法》第三十二条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结语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只要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即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三年内还需要根据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此外,根据《戒毒条例》和《禁毒法》,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戒断三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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