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共同前往常住户口地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供登记当事人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无配偶证明材料等登记当事人的证件和有关证明。 因此结婚证并不是可以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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