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2%。
一、附加税怎么算
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
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
二、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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