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指的是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的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赔偿金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企业应收账款等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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