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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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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不同,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合同纠纷可直接受理;劳务派遣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纠纷需经劳动仲裁程序后司法介入。

法律分析

劳务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不同,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直接受理;劳务派遣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发生纠纷,必须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可介入。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规定与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

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规定与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并由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则涉及到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用工单位的指导管理等因素。了解和遵守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不同,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直接受理;劳务派遣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发生纠纷,必须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可介入。了解和遵守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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