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作用和劳动者无合同的处理方法。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纪律、减少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劳动关系的载体。劳动合同具有特定主体、统一的权利义务、单一的劳动行为、双方履约和涉及第三方利益等特征。对于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和基本特征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面临着维权的重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和解方式。其次,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仲裁或调解来解决纠纷。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中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未提供劳动合同或未交付劳动者合同文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作用包括保障劳动者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劳动争议、建立规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特征包括主体特定性、内容统一性和对应性、客体单一性、诺成有偿双务特性以及涉及第三人利益关系。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可通过沟通协商、仲裁调解、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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