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肖像权受侵害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不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没有相关投诉部门和电话,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肖像权侵犯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制度
肖像权是个人的重要权益,当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时,构成了肖像权的侵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肖像权的侵犯,侵权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的制止、删除、停止传播;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同时,法律也允许被侵权人请求法院判决侵权者承担违约金或者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因此,对于肖像权的侵犯,法律将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肖像权是个人的重要权益,对于肖像权的侵犯,侵权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制止、删除、停止传播等措施,并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金额将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进行评估。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侵权者承担违约金或者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法律将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肖像权第一千零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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