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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后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来源:六九路网

看情况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则可以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由想离婚的一方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

一、领证不到一年怎么办离婚手续

领证不到一年想离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协商一致的;

双方可以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起诉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二、提出强制离婚有哪些条件

在我国离婚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双方能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手续是否必须在登记地办理

离婚不仅仅是在登记地。

1、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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