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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预防对方转移财产

来源:六九路网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婚姻纠纷中,财产争议往往都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前,诉讼中,当事人都要密切关注家庭的财产状况,防止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出现。同时,诉讼时,尽量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让法院的判决能得到顺利的执行。中国有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处理婚姻案件中,确实存在很多这种情况,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不惜使用伪造债务等手段。我还是希望,正处在离婚边缘的男男女女,如果婚姻无法延续,请选择好聚好散。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A、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B、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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