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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三年半能争取缓刑吗?

来源:六九路网

判三年半能争取缓刑,判刑后可以争取监外执行。判缓刑需满足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监外执行需满足条件,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具体是否符合需根据案情判断。

法律分析

一、如果判三年半能争取缓刑吗?

如果适用条件符合,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过要是上诉的话,二审法院可以改判,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的。

二、判刑之后可以争取监外执行吗?

适用情形符合的,有机会争取监外执行。

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2.《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如果适用条件都符合,可以争取缓刑。监外执行的判定,需要查看情形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罪犯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需要哺乳婴儿,罪犯怀孕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监外执行的,反之则不可。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被判三年半有期徒刑且符合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可能获得缓刑一年。而对于判刑之后是否可以争取监外执行,如果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就有机会争取监外执行。具体是否符合条件需根据案情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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