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可以卖。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离婚后归男方的房子,男方是可以卖的。
夫或妻在共同财产上的处置权是平等的,但一方卖房应与另一方进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卖房,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
一、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否可以买卖
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任意一方都不得擅自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样
夫妻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要从不同的方面来考虑。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夫妻另一方授权,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需要夫妻另一方认可。如果另一方认可,合同有效,如果另一方不认可,合同无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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