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先协商,然后可以起诉要求承担损失或者要求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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