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满足条件的,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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