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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转让分公司怎样解决

来源:六九路网

总公司不得转让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无法单独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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