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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协议与租赁协议区别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产权车位指的是个人拥有车位的产权,有车位产权证明。与商铺、办公用房一同称为“非住宅用房”,这种车位与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能办产权证,也能办国土证,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租赁车位也叫使用权车位,是拥有此车位的人只有车位的使用权,产权不在个人手中,故没有产权证,不能买卖。只可以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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