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一、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单方面提出反悔吗
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的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孩子抚养问题;
5、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6、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7、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8、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夫妻自愿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夫妻自愿离婚需持相应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自愿离婚需持相应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近期2寸单人照片,一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证件,询问双方离婚意愿,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发放离婚证,完成以上流程,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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