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假币的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规定,行为人持有、使用假币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持有、使用假币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使用假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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