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的程序和机构安排,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相关执行机关。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罪犯,并通知其家属。刑满释放的罪犯应获得释放证明书。
法律分析
判决生效后,犯人即要从看守所转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之内移送。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第二款的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生效后,犯人将被转移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内完成移送。根据不同刑罚情况,罪犯可能由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监管执行。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罪犯并通知其家属。刑罚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将发放释放证明书。对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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