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因此,你可以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对小孩的抚养权进行约定,双方对小孩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由判决。你也可以补办结婚证,然后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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