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居两年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前提是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分居两年,在实践中很难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的可能性较小。原因是很难证明分居两年,除非一方因刑事犯罪采取强制措施两年以上,或者强制戒毒两年以上。而法官在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时也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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