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
法律依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央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使用管理中央补偿基金必须执行本办法。中央补偿基金原则上待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后再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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