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警车执行公务撞车谁责任

警车执行公务撞车谁责任

来源:六九路网

警车出警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负责。警车驾驶员属于职务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应该由所在单位进行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警车也须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
警车只是机关在执行任务时的运输工具,在道路上行驶时,与普通车一样,也应该遵守交通法规。而警车作为执法部门的一部分,更多地代表机关的形象,在道路上行驶时,也应成为公众的典范,所以警车在上路行驶时,并无任何特权。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