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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法人不签字该怎么办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股权变更法人不签字处理:

1、可以询问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有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法;

2、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处理,因为股权变更之前已经得到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所以法人没有理由无权这样做;

3、如果得不到救济,可以起诉法院维护合法权益,并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虽然股权转让没有强制召开股东大会,但建议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处理,有利于一次性解决一半数股东同意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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