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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两个发票章可以吗

来源:六九路网

一、发票盖两个发票章可以吗

不可以。发票内容必须一次打印清楚,盖章要清晰,不允许重复盖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两个章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联的没有盖发票章是可以入账的吗

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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