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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员工辞职能获得补偿

来源:六九路网

公司违反《劳动法》以下规定的,员工员工辞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是什么?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过最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解决,也就是先要求补偿(补缴社保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然后离职。离职后也可以要求补偿,但可能会比较麻烦。因为劳动法保护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只能按民法或者其他法律办理。 离职后的补偿仅限于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缴纳社保等国家规定的事项,像一般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自动员工辞职的话是没有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是什么?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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