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判给母方,除非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抚养不尽义务等情况。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责任感和亲密程度。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应被考虑。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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