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去的督查科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机关的人民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只要有确切的证据,一定会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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