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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第一种情形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种情形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第三种情形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第四种情形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进行侦查,走刑事诉讼程序,还需注意的是应为人必须主观为故意。

一、破坏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吗

破坏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破坏公共设施视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损毁公共设施的,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

1、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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