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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