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手机比较值钱的话,你可以去告物业公司啊!至于到底谁把你的手机弄丢的你就不用管了,反正手机是从物业保安哪里没了,物业保安属于职务行为,你就直接起诉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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