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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是否可以离婚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

分居四年是否可以离婚。但不是一定能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审查通过的,经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无法就前述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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