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六九路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来源:六九路网

法律分析:

不需要。劳动者自愿离开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所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但如果是因用人单位方过错导致劳动者个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要依法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69lv.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1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