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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邪教致人重伤罪是怎么构成的

来源:六九路网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的会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组织会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是如何构成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由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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