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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血液制品非法供应事故罪

来源:六九路网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失、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客体为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违反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根据《刑法》第334条,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不符合标准且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可处以刑罚和罚金;对经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如违反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单位可处罚金,负责人员可判刑。

法律分析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血液制品非法供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探讨

血液制品非法供应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涉及人们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事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将会承担法律责任与相应的处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这些责任和处罚可能包括刑事处罚、经济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等。刑事处罚可能涉及监禁、罚款或者双重处罚,以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经济处罚可能涉及追缴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可能包括吊销相关许可证、暂停业务等。针对血液制品非法供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机构都在不断完善和加强,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结语

供应血液制品的非法行为涉及严重的法律责任与相应的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的个人或单位将面临刑事、经济和行政处罚,以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这些处罚可能包括监禁、罚款、追缴非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机构不断完善和加强血液制品非法供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以确保公众的福祉。

法律依据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师违反规定使用品、精神药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机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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